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开展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工作的说明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招标采购领域的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为使广大招标采购从业人员适应新时代创新发展、全过程咨询服务的需要,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制定了《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暂行办法》,开展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以下简称“招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的自律评价(以下简称“能力评价”)工作
二、目的意义
通过建立招采人员能力评价三级评价体系,引导和激励招采人员自愿参与能力评价,不断提高招采人员职业素质,规范招采人员职业行为,使之成为招标采购领域市场主体评价招采人员人才的权威标准体系。
三、政策依据
2017年1月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改革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号)中,提出“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分类推进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更多发挥企业、行业和社会组织在人才评价中的重要作用。”
2017年9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中“鼓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
2018年6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逐步建立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水平评价的职业资格制度”的要求。
同时,人社部对行业协会、学会组织开展人才能力评价工作也提出了要求,“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
四、专业技术能力评价原则
招采人员能力评价遵循从业人员自愿参与评价,能力评价结果市场主体自愿选择使用的原则。
五、专业技术能力评价工作分类标准
招采人员能力评价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招采人员可根据自身能力水平,选择不同级别能力参与评价。能力评价工作采用网上测试、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
六、评价方式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依托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网上评价工作。招标采购从业人员能力评价办法及相关标准请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官网。
今年先期开展对已取得原《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和原《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申请中级招采人员能力评价证书的工作,相关标准及通知请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官网。